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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人事室新聞:轉知「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2月1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956A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桃園市立仁美國民中學-多元創新課程

/ 發佈者:人事主任 / 發佈時間:2023-12-21 / 內容狀態:啟用中
主旨: 轉知「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2月1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956A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桃112年12月20日教中字第1120127237號函轉教育部112年12月1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956D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廖商借教師(電話:02-77367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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