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輔導室新聞:公告仁美國中附設幼兒園112學年度特殊教育方案助理員甄選簡章-桃園市立仁美國民中學-多元創新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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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第十四條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三)桃園市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服務方案實施計畫。
(四)桃園市政府112年8月18日桃教特字第11200801453號函辦理。
二、錄取名額與聘期:
(一) 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二) 聘期:
112學年度第1學期:112年8月30日至113年1月19日
112學年度第2學期:113年2月16日至113年6月30日
(三)工作時間:上午9:00至13:00。
三、報名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依據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選辦法第六條之規定:特殊教育助理人員應雇用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或具有同等學歷之資格者,有特教相關資歷者優先遴聘。
(三)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酗酒習慣及法定傳染病。
(四)對身心障礙學生具有愛心、耐心、細心並具有服務熱誠尤佳。
(五)特殊條件: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四、工作內容:
(一) 身心障礙學生在校生活照顧。
(二) 配合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
(三) 在特殊教育教師督導下,協助教學、評量、生活輔導事宜。
(四) 協助教師製作身心障礙學生輔助教材、教具。
(五) 維護學生上、下學及參與校外參觀教學活動之安全。
(六) 協助辦理學校與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聯繫事項。
(七) 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八) 助理員每日需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填報服務紀錄。
(九) 依規定必須參加本市辦理之教育訓練或特殊教育相關研習,一年9小時。
(十) 協助輔導室業務及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十一)需配合校內排班輪值交通車隨車人員之事宜。
五、待遇:
(一)採時薪制,每小時176元,每天至多4小時,且每週工作日5天,上限20小時,寒、暑假及例假日無須到校服務亦不支薪。
(二)勞保費、健保費機關負擔部分依實際投保額度補助。
六、簡章及報名表:請自行於本校網站或桃園市教育徵才網下載列印,或至輔導室領取。
七、報名時間地點:
(一)112年8月28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止,請於規定時間內至輔導室報名。
(二)地點:本校輔導室特教組。(地址:桃園市楊梅區高榮里梅獅路539巷1號)
(三)聯絡電話:(03)464-1123分機615。
八、甄選日期:民國112年8月29日星期二,上午9:00。
詳細簡章如附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