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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學務處新聞:衛生福利部「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工作致傷病或死亡補助要點」-桃園市立仁美國民中學-多元創新課程

/ 發佈者:衛生組長 / 發佈時間:2023-05-09 / 內容狀態:啟用中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112年4月27日衛授疾字第1120100477號令及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2年5月8日桃教體字第1120042024號辦理。
二、 本案補助期間係112年5月1日至6月30日止,且補助對象符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定義,並經依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通報確診者(非輕症確診者)。
三、 符合資格者,得依補助要點規定檢附各項文件,逕郵寄至「衛生福利部執行第五類傳染病防治工作致傷病或死亡補助審議小組」審議。
四、 本案倘有相關問題,可逕洽衛生福利部蔡承辦人,電話:(02)2395-9825分機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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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2_1_「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工作致傷病或死亡補助要點」1.pdf
「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工作致傷病或死亡補助要點」1
882_2_「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工作致傷病或死亡補助要點」2.pdf
「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工作致傷病或死亡補助要點」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