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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教務處新聞:112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2名辦理藝術教育、師資職前教育等相關業務-桃園市立仁美國民中學-多元創新課程

/ 發佈者:教學組 / 發佈時間:2023-04-12 / 內容狀態:啟用中
(一) 教師資格:
1、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正式合格編制內專任教師。
2、 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具教育行政經驗及曾參與或辦理藝術教育或師資培育相關工作者優先考量。
3、 對教學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 須熟悉office電腦軟體之操作。
5、 未曾受刑事懲戒或行政處罰者。
(二) 商借期間自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止,表現良好可續聘。以2年為限,倘有延長商借期間必要者,每次延長期間最長為1年,商借期間合計不得超過8年。
(三) 服務地點: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2樓)。
(四) 辦理業務:推動藝術教育、師資職前教育相關事宜,經錄取後再分派工作。
(五) 其餘事項依所附作業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請於112年4月28日(星期五)前將簡歷表以電子郵件寄至謝文瑾專員電子信箱:wenchin@mail.moe.gov.tw,連絡電話(02)7736-6309,由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組成小組審查遴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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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2名辦理藝術教育、師資職前教育等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