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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教務處新聞:轉知有關「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第6條、第7條及第25條,業經教育部於111年12月29日以臺教文(五)字第1112506246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參閱。-桃園市立仁美國民中學-多元創新課程

/ 發佈者:設備組長 / 發佈時間:2023-01-06 / 內容狀態:啟用中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12月29日臺教文(五)字第1112506246D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黃聖明(電話:02-7736-6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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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學生來台就學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