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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教務處新聞:112年度補助原住民族青少年課業補習費用申請表件-桃園市立仁美國民中學-多元創新課程

/ 發佈者:教學組 / 發佈時間:2023-08-07 / 內容狀態:啟用中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補助原住民族青少年課業補習費用要點辦理。
二、 申請資格: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各公私立國中、高中 職之原住民族學生,於申請日前年度九月一日至當年度八月三十一日,參加立案補習班課業補習(不包含才藝補習 ) 者。
三、 補助對象及金額:
(一) 優先補助本府社會局當年度列冊有案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每戶最多補助二人,每人每年補助新臺幣8,000元。
(二) 非屬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者,每戶最多補助二人,每人每年補助新臺幣5,000元。
四、 申請程序及期限:
(一) 符合資格者於申請期限內將申請資料送交就讀學校初審。
(二) 申請期限:112年9月1日至收件截止日延期至112年11月3日(星期五)
(三) 申請文件:
1、 申請書。
2、 補習證明書及收據 。
3、 領據及郵局或金融帳戶封面影本 。
4、 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
5、 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非屬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者免附 。
6、 為利查驗學生之原住民身分,請繳交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四) 欲申請學生請於112年10月13日(星期五)前,將申請文件彙整後繳交至教務處教學組,逾期不候。
五、 旨揭要點及相關表件如電子檔附件,或請逕至本局網站下載,網址https://ipb.tycg.gov.tw/index.jsp(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業務資訊/教育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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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_1_桃園市112年度補助原住民族青少年課業補習費用申請書.doc
桃園市112年度補助原住民族青少年課業補習費用申請書
1520_2_桃園市政府補助原住民族青少年課業補習費用要點.pdf
桃園市政府補助原住民族青少年課業補習費用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