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教務處新聞:國教署112學年度(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事務與校園安全工作-桃園市立仁美國民中學-仁美國中
/ 發佈者:教學組 / 發佈時間:2023-07-19 / 內容狀態:啟用中
國教署擬於112學年度商借全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至該署辦理行政工作,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
1、 |
公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12班(含)以下小型規模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
2、 |
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
(二) |
商借期間: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 |
(三) |
服務地點:國教署─臺中辦公室(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
(四) |
辦理業務:以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事務與校園安全工作推動等相關業務為範疇。 |
(五) |
其餘事項依「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
|
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2年7月18日(星期二)前將履歷表以電子檔寄送至e-3129@mail.k12ea.gov.tw,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
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