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教務處新聞:112學年度(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事務、性平教育與輔導工作-桃園市立仁美國民中學-楊梅區
/ 發佈者:教學組 / 發佈時間:2023-06-12 / 內容狀態:啟用中
為持續推動旨揭相關工作,國教署擬於112學年度商借國立學校及各直轄市、縣(市)立學校教師至該署辦理行政工作,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
1、 |
公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數12班以下小型規模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
2、 |
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
(二) |
商借期間: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 |
(三) |
服務地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中辦公室(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
(四) |
辦理業務: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事務、性別平等教育與輔導工作推動等相關業務為範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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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2年6月19日(星期一)前將履歷表以電子檔寄送至e-3129@mail.k12ea.gov.tw,國教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
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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