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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處室新聞:「桃園市政府鼓勵原住民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申請表件及要點規定-桃園市立仁美國民中學-多元創新課程

/ 發佈者:課程發展組 / 發佈時間:2023-03-22 / 內容狀態:啟用中

獎勵對象:
(一)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且具原住民身分、參加原住民族
語言能力測驗(下稱族語認證)合格,就讀國內公(私)立
國民中小學、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原住民學生。
(二)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且具原住民身分、參加族語認證
合格,非具前揭學生身分之一般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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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_1_「桃園市政府鼓勵原住民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申請表件及要點規定.pdf
「桃園市政府鼓勵原住民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申請表件及要點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