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人事室新聞:本校113年度資深優良教師獎勵案。 -桃園市立仁美國民中學-多元創新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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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13年度資深優良教師獎勵案。
說明:
一、資格: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本案不適用代理教師)
二、須「連續」實際從事教學工作屆滿10年、20年、30年及40年。
(服務期間有留職停薪者,年資不採計但仍視為連續)
(代理教師年資月份沒有中斷 ,即算連續)
三、年資之計算係自取得教師證及初任教職(公私校、代理教師)之八月起算。四、成績優良者: 最近十年考核,均核定通過、晉級或發給獎金(四條一或四條二),且未受刑事、懲戒處分或平時考核記過以上處分者。
三、資深優良教師獎勵方式為:40年(獎勵金一萬元)、30年(獎勵金八仟元)、 20年(獎勵金六仟元)、10年(獎勵金四仟元)
五、經初步查核符合人員如下:
1、屆滿10年:林0微等1師
2、屆滿20年:杜0珍、郭0語等2師
3、屆滿30年:無
4、屆滿40年:無
五、為免掛萬漏一,同仁對上述名單倘有疑義,請於113年2月27日(二)中午12時前至人事室洽詢 (或分機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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