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人事室新聞:轉知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事項,請同仁嚴守行政中立。-桃園市立仁美國民中學-多元創新課程
發佈者:人事主任 / 發佈時間:2023-10-18 / 內容狀態:啟用中
主旨: |
轉知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事項,請同仁嚴守行政中立。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2年10月18日桃教政字第1120103723號函該府政風處112年10月13日桃政安字第1120006682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選舉公告業於112年9月12日發布,並將於112年11月20日至24日受理候選人登記之申請,113年1月13日辦理選舉投票作業。各貴校(園)機關人員於選舉期間,應確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立法)相關規定嚴守行政中立。 |
三、 |
依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及第20條規定,公務員應謹慎勤勉,且非因職務之需要,不得動用行政資源;另中立法第14條第1項規定,長官不得要求公務人員從事中立法禁止之行為,以維政府機關行政中立之公正形象。 |
四、 |
為利各機關學校對個案行為適法性之判斷,銓敘部已將中立法相關釋示及問答集登載於該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文件典藏/銓敘法規釋例彙編;服務園地/常見問題/法規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