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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輔導室新聞:函轉衛生福利部「兒少性剝削防制宣導」之影片及文宣等相關宣導素材1份,請查照。-桃園市立仁美國民中學-多元創新課程

/ 發佈者:輔導組 / 發佈時間:2025-10-07 / 內容狀態:啟用中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10月1日臺教授國字第1140088067B號函辦理。
二、 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4條規定略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期應辦理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教育課程,至少2小時;各級學校、幼兒園應對教職員工及教保相關人員實施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教育及宣導。
三、 請學校將旨揭資料納入每學期應辦理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教育課程或宣導活動之參考內容,並請依法落實相關課程及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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