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桃園市立桃園特殊教育學校110年12月23日桃資源字第1100010963號函、本府110年11月16日府教特字第1100299167號函暨本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要點辦理。 |
二、 |
旨揭簡章安置類型含「111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特殊教育學校簡章」、「111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集中式特教班簡章」及「111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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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開缺名額-特殊教育學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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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開缺名額-高級中等學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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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開缺名額-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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