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1月19日
發文字號:仁國人字第1100009774號
附件:約僱簡歷表
主旨:公告甄選本校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正取壹名、候補貳名。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0年11月16日桃教人字第1100105599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主要業務及僱用期間:本校幹事行政業務工作相關事宜及臨時交辦事項辦,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
日止。
二、工作地點地址:桃園市楊梅區高榮里梅獅路539巷1號。
三、所需名額正取壹名、候補貳名。
四、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未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二)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三)品行端正、具主動服務熱忱、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
(四)具Word、Excel 等文書編輯及網路操作處理能力。
五.報名方式:自110年11月22日起至110年11月29日中午12時前將以下資料依序裝列成冊(請用A4紙張),逕寄送本校人事室收(以限時掛號郵寄者,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並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報名表件請自行上本校網站
http://www.zmjhs.tyc.edu.tw/下載使用。
1、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擬進用聘僱人員簡歷表正本(需親自簽名)。
2、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請用A4紙張影印於同一面)。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男性需附退伍令。
5、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六.甄選方式日期、地點:
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所附證件如有偽造不實,除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甄選錄取資格,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證件。
2、時間:110年12月10日上午8時40分至8時55分報到,9時開始電腦實測及面試。甄選結果總分未達70分者,均不予錄取,錄取名單須俟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核定後再行公告通知就職報到事宜。 聯絡人:鄧主任 電 話:03-4641123-710
gltengg@gmail.com地 址:桃園市楊梅區高榮里梅獅路539巷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