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僑務委員會補助一百零九學年度僑生新生防疫旅宿費作業要點修正規定」一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1月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90135759號函辦理。
二、旨揭作業要點修正規定,業經僑務委員會於本(109)年10月14日以僑生就字第1090502031號令修正發布,同日並已刊登於行政院公報。
三、檢附本案修正規定發布令影本、修正規定及相關申請表件計4份,請貴校公告周知,並協助符合申請資格之僑生新生及港澳新生申辦補助作業。
四、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詢僑務委員會僑生處就學輔導科李美姿專員,連絡電話:02-2327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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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來文1附件3.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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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來文1附件4.O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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